过分自信的CEO有可能拖垮企业

2015年5月21日
过分自信的CEO有可能拖垮企业

一些过度自信、敢于冒险的企业高管常把“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奉为真谛。虽然采取这种方式确实能激发创造力和行动力,但此种态度同时也会对其所在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学院高级讲师马克·汉弗莱-詹纳(Mark Humphery-Jenner)、以及苏曼·班纳吉(Suman Banerjee)、维克拉姆·南达(Vikram Nanda)和曼蒂·塔姆(Mandy Tham)开展了一项全球研究“企业高管过度自信和证券集体诉讼”,分析CEO过度自信如何影响公司被提起证券集体诉讼的几率。

“(我们在研究中)经常将公司高管的过度自信视为与财务管理不善及经营业绩不佳相关的需引起关注的问题。”汉弗莱-詹纳说道,“这似乎可追溯至美国安然(Enron)公司的破产丑闻(2001年),除欺诈之外,其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公司管理者过度自信造成的。”

汉弗莱-詹纳指出,在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中,许多公司在选择进行投资的资产类型时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过于大胆,最终导致企业业绩惨淡。汉弗 莱-詹纳说:“当公司逐渐丧失支付能力,其面临诉讼的风险肯定会随之增加。真正的问题在于,如果投资者要提起诉讼,就必须要提供企业不当行为的证据,才能 使诉讼成立。投资者还得指望被告公司有足够的资金保证,以便胜诉之后投资者真正得到赔偿。”

然而,证券集体诉讼显然可能会使企业和其高管损失惨重。研究还指出,“被起诉公司往往会面临产品销售低迷、融资日渐困难的局面。证券集体诉讼可能会 产生大量花费,所以企业高管只有在确信能从不当行为中牟取暴利或者认为此类行为可以不被察觉而逃脱惩罚的情况下,才敢承担被提起诉讼的风险”。

反击的机会

珍妮·坎贝尔(Jenny Campbell)是安德慎国际律师事务所(Allens)的一位合伙人。她擅长处理商业纠纷案件,尤其是集团诉讼和金融服务诉讼。针对 Aristocrat公司的证券集体诉讼是澳大利亚同类案件中第一起进入审判程序的,坎贝尔在为该公司的辩护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此外,她还担任过多家企业 客户的代理人。

虽然证券集体诉讼案件时常登上媒体头条,但坎贝尔表示,安德慎律所的研究表明此类案件数量在近期并没有明显增长。“过去15年内,一共发生过40起 证券集体诉讼,其中去年6起,前年6起,2010年7起。”坎贝尔说,“并没有出现人们在2005年左右所预期的证券集体诉讼案爆炸式增长的情况。”

坎贝尔认为,澳大利亚的企业已经采取行动应对证券集体诉讼风险,大多数董事会和高管人员都极为小心谨慎地履行持续披露义务。

坎贝尔还指出,Aristocrat公司的诉讼案件从2003年持续到2008年,期间由于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声明此类集团诉讼应成为企业行为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被提起证券集体诉讼的潜在风险成为焦点。

“自那时起,全国的董事会才真正开始正视并关注此类风险。”

她建议企业客户警惕集团诉讼的发生,但无需为此感到惊恐,因为律所和律师们“正在寻求反击的机会”。

“(公司)十分清楚此类风险。他们也很明白,一旦索赔成功,即使理据并不充分,也很有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价格带来负面影响。”坎贝尔说道。

盲目乐观

一家公司或其员工“明显作出虚假的积极陈述或是误将负面信息遗漏,导致股东由于听信虚假陈述而蒙受损失”,继而提起证券集体诉讼。针对这一现象,汉弗莱-詹纳及其研究团队通过实例对一些假设进行探究,得出数据并进行分析。

研究指出,过度自信的公司高管更有可能作出一些虚假的积极陈述,因为他们往往容易高估项目回报,低估项目风险。

过度自信的公司高管还可能表现出以下行为:进行过度投资、错误估计投资风险和回报以及遗漏负面信息。

汉弗莱-詹纳说:“过度自信的公司高管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和壮大有着超过实际的预期。”

研究结果表明,“过度自信的首席执行官所掌管的公司比其他公司遭遇证券集体诉讼的可能性高出25%”,如果这种过分冒险表现在首席执行官以外的公司高管身上,则将增大公司面临证券集体诉讼的几率。

汉弗莱-詹纳指出,与澳大利亚相比,集团诉讼在美国更为常见。某些行业发生集团诉讼的可能性更高。“信息技术和高科技产业的首席执行官更容易过度自信,”汉弗莱-詹纳说,“有证据表明,过度自信的首席执行官往往敢冒更多风险,而这正是高科技公司所需要的特质。”

风险VS回报

公司为规避证券集体诉讼风险而不雇佣过度自信的首席执行官是否有意义?

汉弗莱-詹纳认为情况并不一定如此。“在某些情况下,过度自信的首席执行官可能对公司十分有利。”他表示,“他们不是总会带来负面影响,而是并非适合所有类型的公司。”

例如,如果一家企业需敢冒风险或变革创新,那么雇用一位自信且有能力的首席执行官来迎接挑战,不失为明智之举。

研究团队还提供了多种降低风险的方法。“改进公司治理确实很重要,同时要明确改进治理的具体内容。”汉弗莱-詹纳说,“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通常大有裨益,但无需过分独立。任何一家企业都不需要一个完全独立的董事会。”

他建议企业谨慎实行高管期权薪酬机制,因为奖金很可能促使首席执行官敢冒更多风险。汉弗莱-詹纳说:“需用激励机制来调和过度冒险的行为,以建立最佳高管薪酬机制。”

监督趋严

该研究还显示,美国于2002年通过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the 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以及纽约证交所/纳斯达克(NYSE/NASDAQ)改变上市规则,都削弱了过度自信首席执行官的影响,并减少了证券集体诉讼的几率。由此更 严格的高管监督制度应运而生,要求CEO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在决策时考虑其他意见”。

此外,如果企业遭到证券集体诉讼,那么企业文化可能会发生改变,而过度自信的首席执行官比缺乏这种特质的首席执行官更容易丢掉饭碗。

研究表明,“过度自信的首席执行官也会从以往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中汲取经验教训,以降低其特质对公司未来遭遇诉讼风险的影响”。总之,“这凸显了股东需谨慎解读过度自信首席执行官所作的陈述”。

研究小组计划在此领域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包括公司高管过度自信对融资和其他企业行为的影响。

汉弗莱-詹纳说:“我想让人们更深刻地了解可能导致价值损失的管理特质类型以及公司如何通过改进治理来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

原文:http:///29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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